全體教職工:
根據(jù)國家稅務總局《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管理辦法》(2025年2月26日國家稅務總局令第57號公布 自2025年2月26日起施行),,2024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辦理時間為2025年3月1日至6月30日,。2024年度終了后,,居民個人需要匯總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取得的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quán)使用費等四項綜合所得的收入額,,減除費用6萬元以及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和符合條件的公益慈善事業(yè)捐贈后,,適用綜合所得個人所得稅稅率并減去速算扣除數(shù),計算年度應納稅額,,再減去2024年已預繳稅額,,得出應退或應補稅額,向稅務機關(guān)申報并辦理退稅或補稅,。
溫馨提示:
一,、年度匯算清繳,是指在平時已預繳稅款的基礎(chǔ)上“查遺補漏,,匯總收支,,按年算賬,多退少補”,。
二,、需要辦理2024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年度匯算的情形
1,、2024年度已預繳稅額大于年度應納稅額,,需申報退稅的。包括:(1)2024年度綜合所得收入額不超過6萬元但已預繳個人所得稅,;(2)年度中間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quán)使用費適用的預扣率高于綜合所得年適用稅率,;(3)預繳稅款時,,未申報或未足額申報符合條件的專項扣除項目(如專項附加扣除);(4)未申報享受或未足額享受綜合所得稅收優(yōu)惠等情形,。
2,、2024年度綜合所得收入超過12萬元且需要補稅金額超過400元的。包括取得兩處及以上綜合所得,,合并后適用稅率提高導致已預繳稅額小于年度應納稅額,;除工資薪金外,納稅人還有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quán)使用費所得,,各項綜合所得的收入加總后,導致適用綜合所得年稅率高于預扣預繳率等情形,。
三,、操作指南
1、下載并安裝“個人所得稅APP”(推薦使用)或自然人電子稅務局網(wǎng)站https://etax.chinatax.gov.cn辦理,。
2,、檢查個人信息是否完整,尤其是銀行卡是否綁定,,否則會影響退稅款到賬,。
3、補充填報專項附加扣除,。如果您2024年度存在符合條件但未及時填報的專項附加扣除,,請點擊首頁[專項附加扣除填報],選擇扣除年度[2024]年進行填報,,已填報的不必再填,。
4、如果您存在從外單位獲取的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quán)使用費所得,申報時請務必通過“查詢導入”或者“手工填寫”等功能錄入本人的此類所得信息,,確保匯算信息準確無誤,。
5、稅務系統(tǒng)賦予“全年一次性獎金”計稅方式選擇權(quán),,其中一次性獎金的可以選“單獨計稅”,,也可選擇將其“全部并入綜合所得計稅”,請通過系統(tǒng)試算,,選擇最優(yōu)計稅方式,。
復制鏈接,在瀏覽器搜索可查看相關(guān)操作步驟:
https://mp.weixin.qq.com/s/P8HnQouWt12-puD1pdZ1ag
四,、辦理時間
2024年度匯算清繳的時間為 2025年3月1日至6月30日,。3月21日至6月30日,納稅人無需預約,,可以隨時辦理年度匯算,。
四、風險提示
1,、綜合所得年度匯算是教職工本人以納稅人身份與國家稅務總局辦理的清算業(yè)務,,涉及的補稅或退稅也是教職工與國家稅務總局之間直接結(jié)算。請您務必按要求完成年度匯算退稅或補稅,,以免給您本人造成經(jīng)濟利益損失,,或帶來個人納稅和信用風險,。
2、按照《個人所得稅法》有關(guān)規(guī)定,,納稅人對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年度匯算負有自行申報義務,,應當對申報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負責,。
3、根據(jù)稅務局大數(shù)據(jù)風險反饋,,教職工辦理2024年個人所得稅匯算前,,請務必核實本人專項附加扣除填報信息,按照實際情況填寫或修改,,后期稅務局會做相關(guān)信息的比對,,如果發(fā)現(xiàn)申報人的專項附加扣除申報信息有誤,會要求其更正重新進行申報匯繳,。
如有疑問,,請咨詢財務處核算科,電話:8337186,,或登錄“個人所得稅”APP—“留言咨詢”,,或撥打納稅服務熱線12366。
請各位老師高度重視此項工作,,依法履行納稅義務,,確保匯算清繳順利完成。感謝您的支持與配合,!
特此通知
財務處
2025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