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居民住戶:
為了營造和諧,、文明的生活環(huán)境,,實現居民自我建設,,自我管理,自我服務。學校決定在主校區(qū)各村成立居民自治管理委員會,現通知如下:
一,、成立居民自治管理委員會的意義
居民自治管理委員會以增強居民集體決策能力、維護居民的合法權益和營造小區(qū)和諧氛圍為宗旨,,組織和倡導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務、自我教育,,傳播美化家園,、人人有責,保護環(huán)境,、人人參與的正能量,。
二、機構設置
擬在教工一村,、二村,、三村、四村各成立居民自治管理委員會,,設主任一名,委員若干(3—5名),。由所屬轄區(qū)所有居民住戶通過民主推薦和自主推薦的方式產生,。
推薦方式請撥打電話或發(fā)送推薦表至校工會郵箱,時間截止:2015年6月10日前,。
望各位居民住戶相互轉告,,踴躍參與,積極推薦,。
聯系人:王老師
電 話:8311606
郵 箱:[email protected]
特此通知,。
校工會
2015年5月19日